十年慶回歸 再征民主路 Jun 27 2007  

今年初,曾蔭權競選連任特首期間,公開承諾在夏天發表一份政制發展綠皮書,提出大主流方案,個個都有設計、路線圖、時間表;個個都會綜合國際公認的普選標準,他會爭取有六成港人支持的方案,向中央政府推介。(見三月二十二日《明報》)。他當時保證,五年任期內徹底解決普選問題。
綠皮書尚未出爐,「三個方案」已變為「三種方案」,官方立場清楚不過,就是不贊成二¬○一二雙普選;立法會普選方式的意見嚴重分歧,主要障礙是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未能擺平,所以容後再議。

普選特首的方式,大致上是設立不低的提名門檻,以免「閒雜人等」也成為特首候選人,最後,一份足以令中央放心的候選人名單交給港人,一人一票選出特首。 (more…)

不必死而後已 Jun 27 2007  

特首選舉期間,曾蔭權明明說過「不排除任何日子包括二○一二」,明明說過吸取了天星鐘樓的教訓,明明說過「特別有屏風效應和發展過密的地區,公開討論,重新規劃」。

現在,誰都知道,「不排除二○一二雙普選」之類的說話,跟你在街上碰見泛泛之交,寒喧幾句後說「拜拜,得閒約飲茶呀」沒有分別。
政府強行拆卸天星鐘樓後,曾蔭權懊悔太遲知道天星對市民的象徵意義,可是政府騎虎難下,但他聲言吸取了教訓,定當學習領會民意。言猶在耳,皇后碼頭不是一樣下場慘淡嗎? (more…)

賀魯斯之眼 Jun 27 2007  

兩年前到埃及旅行時,聽到這個神話:冥王奧西利斯(Osiris)被弟弟動亂之神塞特(Seth)殺害; 奧西利斯之子賀魯斯(Horus,鷹頭人身之神祇),在與邪惡的叔父爭鬥時眼睛被撕成碎片,後來被智慧之神托特(Thoth)治癒,最終戰勝塞特,成功於地府拯救父親並使之復活,重建「和平豐饒之國」。因此古埃及人以「賀魯斯之眼」(Wedjat Eye)作護身符,象徵治癒重生、洞悉一切及正義戰勝邪惡。 (more…)

政府帶頭歧視 種族歧視法案剔除新移民 Feb 3 2007  

「你大陸來的嗎?來了幾耐?廣東話都講唔正,一聽就知你係大陸人……唔識廣東話,我哋唔請,走啦!」新移民搵工,聽過不少這樣刻薄的說話,一份洗碗或搬運工作都要識廣東話?見工不成,還要被人用鄙視目光由頭打量到腳。

拉鋸十年,本港立法反種族歧視終有眉目,但這遲來的條例草案寫明不保障新移民,政府說新移民與本港華裔都是同種族、同膚色,沒「種族歧視」可言,這番「似是而非」的論據,惹來極大反響。

現時全港有30多萬居港少於7年的新移民,社區組織協會兩年前的調查發現,逾九成新移民覺得被歧視,其中不乏被惡意稱為「死大陸婆」、「窮鬼」等。

按政府提出種族騷擾的定義,這樣出言侮辱已屬違法,但在政府眼中,新移民根本不是自成一個「種族」,所以不在種族歧視保障範圍。

對此最不滿的是一班學者組成的「反歧視大聯盟」,召集人兼城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王貴國質疑:「政府要這樣狹義看種族的定義,那麼英國人和法國人;美國人和加拿大人,應該都沒種族之分,也沒種族歧視可言!」

愛爾蘭的實例是,居於車上到處流浪的愛爾蘭流浪者,他們是愛爾蘭人,也說愛爾蘭方言,唯一不同的是其生活方式不同,英國因此將他們界定為一個特別的種族,受法例保障。

王貴國指,按國際公約,種族歧視包括基於語言、口音和文化等的差異,而受到的歧視,新移民因口音受到不公平待遇,正是種族歧視的一部分,如今政府不把新移民納入保障,其實帶頭歧視新移民的就是政府。

事實上,政府早於10年前已把新移民納入種族歧視研究範圍內;直至03年,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提出議案,民政事務局當年也同意新移民應一併受保障,今天,林鄭月娥也承認新移民受到歧視,但條例草案如今出台,卻出爾反爾把新移民剔除。

政府過去承認,由於新移民人數眾多,把新移民受歧視納入種族歧視範圍內,對社會及房屋政策勢必造成重大影響,難怪立法會議員早前在《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委員會上都質疑,政府是因技術理由才把新移民剔除。

不過,說全港30多萬新移民人數眾多,居港少數族裔(包括家庭傭工)其實也超過25萬人,對於關注種族平等的「融樂會」,其總幹事王惠芬亦批評條例草案賦予太多豁免。

王惠芬舉例,不諳廣東話和英語的印巴籍人士往求診,醫院起碼要提供翻譯服務,確保他們得到同等質素的醫療服務,才算不受歧視,但條例草案豁免服務提供者,毋須一定要有翻譯服務,王說:「這即是於叫他們聽得明就明,不明便算了,這不是歧視嗎?」

條例草案亦豁免學校毋須為少數族裔學生提供特別安排,例如可繼續要求他們用中文考試。代表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說,少數族裔掌握中文能力較差,逼他們以同等中文水平考入大學,機會簡直接近零,結果他們下一代離不開做保安員或體力勞動工作,這已是不公平待遇。

立法會議員上月在民政事務委員會上已表明,政府剔除新移民在種族歧視範圍內,必須給予充份理由,否則誓必是法案通過最大的關卡;「反歧視大聯盟」亦警告,政府倘堅持「歧視新移民」,誓必上書北京中央政府抗議。■

數十條豁免 遭議員圍攻 Feb 3 2007  

立法會審議《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上月十六日舉行首次會議。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承認,聯合國等國際組織,非常關注香港未有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但近年來民意已有所轉變,多數市民均支持立法;經政府解釋及游說後,本地商會及外國商會亦普遍支持。

議案共有三十多條例外條款,例如僱用5人或以下的小公司,在僱傭範疇可享有3年豁免期,語文歧視亦不包括在內。林鄭月娥表示,在語文歧視方面,政府招聘公務員已發生「靜默改革」,例如一些勞動性的工作,近年已不再要求有過高的中英文水平,以免形成間接歧視。至於新來港內地人,與港人同文同種,縱使有時會遇到排斥和不公平待遇,並不構成種族歧視。

  李柱銘批評,豁免太多只會將歧視合理化,定義內地新移民並不困難,若公眾教育可消除公眾對新移民的偏見,根本毋須立法。涂謹申質疑,條例草案為何容許政府豁免,毋須規定以中英雙語提供服務,方便少數族裔。林鄭月娥承諾,稍後將提交文件,說明政府各部門在什麼情況下須提供雙語服務。▓

三代「新移民」看歧視 Feb 3 2007  

廿多年前,周國輝從內地來港,當年的新移民出名勤力搏殺;十年前,周國輝內地的兒子來港,這刻的「新移民」在居港權風波下,成為「不速之客」;今年中,周國輝的內地媳婦將來港產子,未來的「新移民」都被標籤是來爭福利的外人。

98年成立的落實子女居港權家長會,周國輝當會長近9年,他說看盡新移民被歧視。

周國輝是80年代的新移民,他說自己最好彩,當年生活艱難,人人搏命搵食,新移民雖然多做苦力工作,但那時有誰不是新移民,就是多得新移民做開荒牛,沒有什麼歧視不歧視。

98年,周國輝的長子爭居港權,01年終於來港,但在居港權風波下,政府威嚇會有167萬「港人內地子女」湧來香港,結果新移民愈來愈不受歡迎,周說:「見到這班爭居港權的人,就覺得是大班窮人來搞事。」

提起港人對新移民的歧視,周國輝氣忿難平,「香港人在外國生的子女,順理成章有香港居留權,為何香港人內地生的子女,就沒有居港權?爭取就是搞事,這不是歧視是什麼?」

周國輝快將抱孫,但歧視問題又延至第三代,「我兒子是香港人,他的子女來香港出世很合理,但只因為媳婦是內地人,醫院要收貴些,又有針對性措施。」周打趣說,如果我媳婦是美國來的,便沒有這些特別措施,這不是歧視是什麼呢?

周國輝認為,近年本港經濟不穩,港人自保心態便愈強,歧視才愈來愈嚴重,他慨嘆:「想想你的上一代是否也曾是新移民呢!」▓

種族歧視法案Q&A Feb 3 2007  

問: 叫印巴人士做「阿差」,是否違法?
答: 令被稱呼者覺得冒犯、侮辱或威嚇的不受歡迎行為,即屬種族騷擾;但慣常地
道用語,只要不涉及冒犯和侮辱,料不屬違法。

問:歧視內地新移民有口音而拒聘用,是否種族歧視?
答:不是,新移民或口音都不在種族定義範圍內,他們所受的歧視與種族無關。

問:僱主在什麼情況拒聘用少數族裔人士屬歧視?
答:例如聘用清潔工人,但不合理地要求必須中文書寫能力,令小數族裔無法符合
要求,即屬歧視。

問:選聘家傭,可否拒聘某種族人士?
答:可以,僱主可獲豁免自由選擇家僱的種族。

資料來源:民政事務局

十大新聞預測二○○七 Jan 5 2007  

01 曾蔭權換班底

雖有梁家傑參選特首,但殘酷事實是曾蔭權將繼續連任。曾特首上台率先換班,將本來的十一個政策局重新整合,除十一局繼續直接向特首問責外,曾蔭權更擴大政治委任制,每個決策局增添副局長及局長助理共廿二個職位,每年額外開支約六千萬元。副局長由行政長官任命,既有份制訂政策,亦要承擔政治責任,曾特首從此集超大權於一身。 (more…)

特首之戰 過三關之二和三 Jan 5 2007  

文: 林祺娟

上月十日選舉委員會選舉,民主派取得意想不到的佳績。在選前公開承諾支持二○一二年雙普選的一百三十七名泛民參選人中,一百一十四人當選,意味着民主派推舉的梁家傑可望得到超過一百位選委提名,成為特首候選人。梁的選舉工程順利通過了第一關,第二關是向公眾證明這場競爭的意義何在,第三關是為三月特首選舉拉票。

由現在至三月,是八百名選委任內最受重視的時期。 (more…)

香港精英站起來了! Jan 5 2007  

文 :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十二月十日的選舉委員會選舉,是這小圈子選舉的一個突破。當黨員於翌日清晨就選舉委員會選舉結果向我頻頻報捷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念頭是:「我太低估了香港的精英!我對我們的候選人和他們的選民太缺乏信心了!」

當日聽到公民黨、民主黨及個別泛民主派人士﹙以下簡稱「民主派」﹚大獲全勝的消息時,有著一股無比的驚喜和激動。驚喜的是梁家傑參加特首競選終於有機會獲得一百票提名,可以名正言順和曾蔭權展開整體性的政策辯論;激動的是這個小圈子選舉終於喚醒了我們的社會精英對特區政治前景之關注。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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